国有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的一般程序
主 讲 人:罗 珉西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教授
第一步:
成立企业改制重组领导小组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时,一般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确立改制形式,成立企业改制重组领导小组。改制重组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厂长(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各职能部门(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学者(改制顾问)。组长由厂长担任。改制重组领导小组负责企业改制方案的拟定、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和新公司设立等一系列工作。
第二步:提出改制重组申请
企业首先应向主管部门提出改制重组申请,待改制重组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改制重组的其他工作(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应向同级经委申请)。改制重组申请的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改制重组目的、改制重组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和基本框架、企业改制重组领导小组的组成、改制重组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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