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类合同
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设计类合同管理,明确合同评审、签订等流程,
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规范技术部人员处理涉及合同签署中的事务特制定此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涉及设计方面的工作和部门。
3.0职责
本规定的责任部门【技术部】负责对本规定进行监督、落实、执行、意见收集、改进更新、培训和解释工作。
本规定的知晓部门
/岗位为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所有部门、所有岗位。
4.0合同准备4.1需要进行招标的设计项目
,经公司领导批准,技术部方可进行招投标,并文字通知
办公室协调
相关部门。
4.2投标单位的数量:公开招标按国家规定执行;自行招标项目,除特殊情况外,最低不得少于3家
4.3经董事长批准不进行招投标的,也要通过货比三家,对造价及相应条款进行比较,保护开发商的利益;经办部门负责对拟参加投标的企业进行登记,收取对方相关资料后汇总至主管
领导后,讨论确定拟参加投标的三家企业并报
总经理批准,招标会由主管
领导主持,投标三家企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参加招标会。接待投标企业须公司两人同时在场。
4.4若需委托中介招标公司
代为招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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