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推广服务代理合同
甲方:贵州扬生医用器材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金扎商贸有限公司
一、合作的宗旨
甲方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存续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拥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产品生产条件和能力,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
临沂兰山区义堂中心卫生院
医院的唯一推广服务,以扩大甲方产品的销售,乙方接受上述委托,双方本着相互信任、互利共赢、长期合作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二、推广服务授权范围
1、授权产品
2、授权医院
三、推广服务内容
产品调研、临床前后、用药情况、推广、科会、学术外包、药事服务、产品
/竞品市场状态、授权产品治疗领域的临床用药情况、医生用药习惯及临床反馈、问题市场
/医院医生的访谈、药品流向
/价格/串货/假药的跟踪调研、医学
/药学临床研究、市场
/产品战略规划、产品定位
/策略、产品推广策略、市场准入策略、公共事务策略、专题研究、分级诊疗、学术培训、广告、商业维护、医院招标代理服务。
四、乙方的违约责任
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乙方应以维护甲方利益为要,如发生下列行为则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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