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万科股权之争引发的有关公司法
内容的思考
摘要:关于万科股权之争,目前备受商界人士的关注,尤其是对资产重组,恶意收购以及董事的罢免问题,更是饱受争议。
关键词:资产重组;恶意收购;董事的罢免
2017年3月26日晚,万科发布2016年度报告,会上,万科现任11名董事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11项决议。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404.8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22亿元。同时推出年度分配预案、拟每十股派7.9元(含税)现金。以此分红额计算,宝能和恒大税前各将分得22.15亿、12.27亿元。
事件是从2015年12月10日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在场内买入万科H股1.91亿股开始,引发了万科宝能的股权之争。进而引出了一系列是否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的大讨论。
其中争论比较热门的主题有以下几个:
1、华润对万科引入深圳地铁的资产重组程序提出了异议,“表示没有通过董事会的讨论及决议”。
2、2016
年6月17日,万科召开董事会审议引入深圳地铁集团的重组方案,
关于董事投票问题的争论。
3、关于罢免万科上市公司董事的争论。
4、关于宝能恶意收购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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