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大酒店人事管理条例
泰达大酒店人事管理条例
1.凡新员工入职,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书、一寸彩色近照三张,先交报名费
30元,按金
200元,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公关部人员、芬兰馆技工另定)。
2.招工条件: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服务员女身高
1.58
米以上,男身高
1.70
米以上,迎宾
1.65
米左右,保安队员
1.70
米以上。
3.培训期:凡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人事培训部培训,培训期一般为十五天(由人事培训部根据培训与部门需要确定),培训合格方可进入试用期,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培训期内一律享受培训期工资。
4.试用期
:凡新员工必须经过一个月试用工作
(到职当月出勤天数超过二十天的
,当月为试用期
,不足二十天的
,由到职之日至第二月底为试用期
),试用合格者录用
,由部门书面通知人事部办理手续转为正式员工
,签订员工合同
;不合格者
,到人事部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如无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可退还按金
.试用斯一律享受试用期工资。
5.员工每月实际出勤有
27天的(31天的出勤按
28天计)为全勤,可享受全勤奖。
6.员工每月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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