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司法制度》复习知识点
遵守司法礼仪
所谓司法礼仪,是指司法活动的主体
(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参与司法活动的官员、旁听人员等
)在司法活动中所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和其他交流与行为的态度和方式。
在所有职业中,特别是涉及国家权力的职业中,法官职业是最需要讲究礼仪的职业之一。司法礼仪不仅能够维护法庭上的正常活动秩序和法官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它能够为司法的文明和权威提供保障。法官遵守职业礼仪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1.尊重并礼貌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这方面的要求与普通人之间的礼节要求相似,但法官还必须遵守另外一些规范,以保证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得以实现。《基本准则》第
32条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并做到:
(1)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
;除非因维护法庭秩序和庭审的需要,开庭时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发言
;(2)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得对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任何
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
2.遵守法庭规则。
法庭规则是进入法庭的所有人都应当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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