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阳民周刊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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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热点解读] 我给安财女博士王丽的回复: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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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士王丽 发表于 2011-12-8 11:45:48
承诺的事想收回 我愿意接受约定的惩罚 也算是守诺了
个人之间承诺的事情违约应该责任更高 个人和组织之间相对责任该小 毕竟我对于一个学校而言不算什么 这对我个人而言却是一生的幸福
安财才是真正该谴责的 非人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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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为公001 发表于 2011-12-8 12:35:04
博士毕业违约的事情是广泛存在的   一个男人很难爱上不守承诺的人之说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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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xjiang 发表于 2011-12-8 13:19:59
安彩有这么可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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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民周刊002 发表于 2011-12-8 13:23:33
一个男人很难爱上不守承诺的女人
一个老板很难招收不守承诺的员工
欢迎报考2021年阳民博士研究生,尤其欢迎海外优秀硕士生报考阳民留学博士研究生(可提前1年攻博)......
横向课题是安身之命,纵向课题是立命之本,教书育人则是固本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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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odoofx 发表于 2011-12-8 15:26:00
这种违约很多啊,没必要搞得惊天动地吧,赔钱天经地义,毕竟你获得了学校的工资,学校在读博的过程中确实起到了帮组,而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学校可以要求赔偿(不超过培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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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839699 发表于 2011-12-8 22:50:42 来自手机
楼主好心给了他的建议,无可厚非,大家别拿楼主说事,这会非常不公平。大家就是论事,不要攻击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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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ffer 发表于 2011-12-8 23:07:59
既然可怕,为什么还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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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涉者79 发表于 2011-12-19 13:46:19
我在安财我理解她的选择:所谓的和学校协议当初签约时并不是平等自愿,而是被迫!如果不和学校签订协议(学校自己制定的霸王条约),那么学校就不会盖章办理相关录取材料!很多人无奈只能先求录取而被迫签约!守约是市场经济基本规则,但前提双方是平等、协商的签约!国家也规定,被迫而非平等的契约可以不受法律保护,更可以违约!协议的内容就是一味地要求去读博的人履行义务,却根本不提及或泛泛而谈相应权利,同时协议里也有违约赔偿内容。关键是现在读博的人愿意按照协议赔偿学校,学校依然都不愿意放人!该女博士被迫无奈选择了到法院起诉。不了解内情的人看到的是她不守约一面,而身在安财却无法自由流动的人看的是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每个人辛辛苦苦读博到毕业都是三十岁左右的人了,首先是要生存!安财协议中提及的相应待遇,基本都是空头支票,如果你读博到三十多岁,你面临这个情况,你会如何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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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涉者79 发表于 2011-12-19 13:51:29
阳民周刊002 发表于 2011-12-8 13:23
一个男人很难爱上不守承诺的女人
一个老板很难招收不守承诺的员工
典型的霸权主义!难道所有男人都守承诺嘛?!难道老板都是守承诺的嘛?!背信弃义的男人比女人多!不守承诺的老板满大街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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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涉者79 发表于 2011-12-19 13:53:53
voodoofx 发表于 2011-12-8 15:26
这种违约很多啊,没必要搞得惊天动地吧,赔钱天经地义,毕竟你获得了学校的工资,学校在读博的过程中确实起 ...
学校要求的赔偿方法是:在读博期间的所有工资、科研经费全部退回,同时还要按照博士一年3万的标准赔偿,博士服务期5年。如果是博士副教授,赔偿标准就是5万(3+2),服务期就是10年(5+5)!

第十七条  职工违反服务期的规定调离或辞职的,须按下列标准向学校交纳违约金:

(一)正高级人员每少服务一年,交纳40000元人民币;

(二)博士每少服务一年,交纳30000元人民币;

(三)副高级人员每少服务一年,交纳20000元人民币;

(四)硕士每少服务一年,交纳6000元人民币;

第十八条  凡我校出资委培、定向培养或参加其他培训进修后要求调出或辞职的人员,除缴纳违约金外,委托培养期间学校支付的学费(含住宿费、差旅费等)、脱产学习期间学校发放的工资津贴应同时退还学校。

退还金额=(1-已服务月数/服务期规定月数)*(学校支付的学费+脱产期间学校发放的工资津贴)

第十九条  调离或辞职人员离校时须退还学校提供的在研科研、教研项目再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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