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租赁合同封面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
承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租赁房屋座落于
,间数、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承租人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出租人提出续租要求
,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
(大写?:)。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押金(大写)
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承租
人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承租人。
第六条:承租人负责支付房屋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上网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合理应缴费用。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八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
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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