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tliuhui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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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申诉] 再次申诉:请求撤销对gtl永久禁止访问的处罚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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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liuhuigui 发表于 2011-12-17 23:26:19
对版主的决定严重失望!!
首先要说的是,星野版主所说的“不但……,而且……”两项,都是gtl在不知论坛有规定的情况下在违反的,另外,要更正星野版主的决定说辞,对于转移论坛资料,虽然gtl也是在不知论坛规定下违反的,对于论坛最初做出的“禁止访问到2012.5”这个惩罚gtl认了,现在本帖要申诉的是对于发某论坛广告所做的“永久禁止访问”的处罚,这是两码事,一码归一码,请星野版主不要把二者混为一谈!
我前面已经说清楚了,所谓的gtl为某论坛宣传只是在主页签名加上了个推广链接,就像gtl在某论坛里也加过人大论坛的推广链接一样里,并没有在论坛里乱发广告,不是星野版主所说的“积极宣传”!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这个推广链接至少有两年以上的时间了,那时候论坛还没有明文规定不得发推广链接(不然这个推广链接也不会存在两年以上至今),至于论坛的制度修订禁止发推广链接,gtl不知情,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有了这个规定,不然也不会冒着被封的风险继续留那个推广链接。
我重复一下前面所说的“任何一项制度或规定都是用来规范人们后面的行为,对于之前已经存在的、与新制度相违背的现象,合理的处理应该是给人以时间适应、限期改正,而不是冷冰冰地、简单地直接按违规现象处理”。这样的处理结果,打一个不很合适的比方,就像一夫多妻,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制之后,那么对于之前已经是一夫多妻的那些男人,与新法相违背,那么只能是让他们选择其中一位夫人,和其他的夫人离婚,相当于改正,而不能不给他们改正的机会一概按新法治重婚罪,那样岂不天下大乱、人心尽失!如果星野版主们讨论的结果仍然是坚持封gtl,这样的处理与此何异!
这样的处理决定让人失望、难以信服、更难以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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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liuhuigui 发表于 2011-12-28 09:01:48
过去这么多天了,对本人提出的异议版主们还是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抓住gtl违规(也是在不知版规新规定下的“预违规”)事实不放,再次提请版主“任何一项制度或规定都是用来规范人们后面的行为,对于之前已经存在的、与新制度相违背的现象,合理的处理应该是给人以时间适应、限期改正,而不是冷冰冰地、简单地直接按违规现象处理”。对本人提出的异议做出正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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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holding 发表于 2012-2-10 23:12:58
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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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gjmptw 发表于 2012-2-12 16:15:06 来自手机
深表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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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Luoxuan 发表于 2012-5-15 00:28:19
关于新制度的普及工作需要加以重视。
朋友,如果你觉得自己的回复对楼主有帮助,请站内短信我帖子地址获得奖励。精力有限,实在不能每个回复都看一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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