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专业合作社养牛基地协议书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成员及入股资金
1、本社成员包括合作社发起人乐光华及高坪村贫困户
22户,姓名如下:(
、、、、、、、、、、、、、、、、、、、、、、)2、入股资金:入股资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乐光华现有犇乐牧业有限公司资产及扶贫贷款资金;第二部分为
22户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
9000
元/户,合计
198000
元)。乐光华占养牛基地股份额度为
68%,22户贫困户占养牛基地股份额度为
32%.
第三条成员职责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本合作社扶贫种养基地中肉牛养殖的一切技术性工作及销售工作。
(2)本次从银行扶贫贷款以甲方为借贷主体,贷款总额在
180万元以内,所贷款项只能用于合作社养牛工作。
(3)合作社日常劳动力雇
佣中应优先考虑有劳动能力的高坪村贫困户。
(4)甲方应配合好丙方做好财务监管工作。
(5)养牛场的经营管理必须符合等各类国家管理规定。
(6)养牛场如因各种原因经营不善导致解散,甲方必须将
22户贫困户每户
9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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