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间贸易合同
卖方:(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买方:(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
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 2
、发票一式四份
; 3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 4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
/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
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
; 2
、装运港、
第六条装运
条件: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
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 2
、买方可指定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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