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合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为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数量和质量,充分发挥培训机构的作用,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有效期限
自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二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培训项目
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以及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核鉴定,推荐就业。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审查乙方培训计划,对整个培训过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
2、协助乙方做好生源组织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培训教材的筹备等工作安排;
4、协助乙方做好订单式培训及推荐就业工作;
5、对乙方组织实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推荐就业情况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培训项目名义向学员收取与培训协议无关的
任何费用;
2、负责制订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及日常培训管理工作;
3、负责专业课的授课工作,并做好技能的实际操作训练。
4、根据劳务市场实际需要,设置适销对路的专业,开展多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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