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
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上海市区路弄号楼房间(整组/主卧/次卧)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否)已设定抵押。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
租赁用途:
。第三条 出租期限
甲方出租
权限为:
1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
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2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3监督承租方按
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期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
年个月。出租期限可延长
(□日/□月)。(三)出租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