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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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效用价值论创始者杰文斯论效用与劳动的关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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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mb 发表于 2006-12-27 08:48:00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12-27 7:33:00的发言:

假设在自然状态下数量只能维持A,那么必须要通过劳动才能使其提升到B。因此,如果我们要将数量提高到我们希望的程度,那么付出劳动是我们必须要选择的关键环节。从“添加最后效用”的角度来看,这种劳动显然是起决定作用的。

当然,我们最希望人类劳动不再成为增进财富数量的“必要方式”。但要想获得这样的结果,我们也必须要付出劳动。

另外,劳动不能混淆于效用,它只是可以用“负效用”这样的东西来作为一种衡量手段。

劳动只是生产行为的一种,而且是一种最原始的生产行为。而生产行为也就是获得行为的一种,所以,用“获得行为”来表述增进财富数量更为确切。

任何获得行为都有得到和损失两个方面,而劳动也不列外,在劳动中损失的是体力和精力,而得到的是劳动成果,因此,从行为价值分析角度看,劳动这一最原始的获得行为,得到的(正效用)是劳动成果具有的效用,而付出的(负效用)就是他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

行为价值理论认为,只有当劳动的正效用大于负效用,劳动这一行为才能进行,否在这一行为不会被进行。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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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06-12-27 09:21:00
以下是引用hhj在2006-12-27 7:33:00的发言:

假设在自然状态下数量只能维持A,那么必须要通过劳动才能使其提升到B。因此,如果我们要将数量提高到我们希望的程度,那么付出劳动是我们必须要选择的关键环节。从“添加最后效用”的角度来看,这种劳动显然是起决定作用的。

当然,我们最希望人类劳动不再成为增进财富数量的“必要方式”。但要想获得这样的结果,我们也必须要付出劳动。

另外,劳动不能混淆于效用,它只是可以用“负效用”这样的东西来作为一种衡量手段。

既然假设某一个变量为常量,说明不只一种方式影响数量。作为一个一般命题,就不能说“劳动决定最后效用”。只可以说劳动影响边际效用。

其次,是不是对所有稀缺物品都会实施劳动去增加其数量?不会,原因在于劳动者要比较,是否值得去耗费一定劳动量去增加物品数量。而在比较中通行的还是边际效用均衡原则。所以,根本上还是效用在起作用。

劳动不能混淆于效用?劳动本身就是一种效用转换的过程,一方面损失一种效用,一方面增加另一种效用。劳动只是一个中间媒介。不能把媒介当作终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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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6-12-28 07:19:00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6-12-27 9:21:00的发言:

既然假设某一个变量为常量,说明不只一种方式影响数量。作为一个一般命题,就不能说“劳动决定最后效用”。只可以说劳动影响边际效用。

其次,是不是对所有稀缺物品都会实施劳动去增加其数量?不会,原因在于劳动者要比较,是否值得去耗费一定劳动量去增加物品数量。而在比较中通行的还是边际效用均衡原则。所以,根本上还是效用在起作用。

劳动不能混淆于效用?劳动本身就是一种效用转换的过程,一方面损失一种效用,一方面增加另一种效用。劳动只是一个中间媒介。不能把媒介当作终极原因。

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发展至今,就是因为单纯依靠“自然变量”而无法更好地生存,所以人类需要在此之上施加劳动,才能不断添加最后效用直至现在的状态。我们难以想象让我们的远祖等待1亿年好让自然变量变出一个不断适合于人类生存的世界,但如果这样,人类就永远处于与野兽为伍的状态,而无法真正成为人类。

劳动起到效用转换的作用只是它的作用而已,而它必须作为一种耗费,才能最终起到这种作用,具有这种用处。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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