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安监总局令第44号)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经
2011
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4
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骆琳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培训机构、
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
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