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协议
甲方(单位):
****
公司乙方(员工):
因业务需要,甲方需派遣乙方常驻
****
公司(下称公司总部)
下属分公司
(分厂地点
,下称用工单位
),并为该分厂
提供**工作支援
,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
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入职后,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派驻****
公司下属分公司
(分厂地点,下称用工单位)工作。
二、乙方承诺自觉服从用工单位的各种安排,按时完成工作
任务,达到用工单位规定的工作
标准;并承诺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其商业秘密。
三、甲方有权在派驻期间对乙
方进行管理、教育和违纪处理,并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将乙方从用工单位调至公司其他分厂或者调
回公司总部
。四、乙方在派驻用工单位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
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
。五、乙方在未经甲方安排或同意,私自从用工单位返回
公司总部或者前往其他分厂的,按旷工处理,旷工达到
3天的按自离处理。
六、其他未尽权利与义务,依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七、本协议自双方
签署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