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合同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及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合同与契约、协议是一个含义。 劳动合同以及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合同法》不调整。 一定要增强契约意识。合同即是法律。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都适用于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民法的核心精神。 除此之外,合同法的特有原则:合同自由;合同的相对性;约定优先。
三、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标准: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合同的标的物。3、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标准: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采用法律要求的形式。4、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标准:合同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须付出相应的代价。5、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第一节 合同订立概述
一、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 自然人:订立合同注意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 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订立合同注意经营范围的问题。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1、口头合同:面谈、电话对话。(网络对话?) 2、书面合同:合同书、合同凭证、确认书。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