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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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4-12-6 13:03:37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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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框架构建
序论一.民法的概念
1.定义: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中国是一个民商法合一的国家)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1.社会关系中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2.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3.平等主体之间的
人身关系
4.人身关系可通过财产补偿转换成财产关系,这种转换具有专属性
三.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1.经济法(经济行政法,用国家权力作用于经济生活
)2.行政法(一般基于行政管理关系产生的隶属性关系为调整对象)
3.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的法律)
4.商法(主要规范商事行为)
我国民事立法实际上采用民商合一的体制,由民法典统一调整社会商品经济关系(民商分立最早起源于法国,
1807
年订立商法典为其开创先河,
1912
年实行的瑞士民法典又实现了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
四.民法的性质及渊源(表现形式)
1.性质公私法的划分标准:利益说:调整公共、私人利益
隶属说(意思说):调整的主体是否隶属平等
主体说:法律参加主体是否有国家
2.渊源五.民法的适用范围(效力范围)
1.时间的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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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复习资料 劳动关系 适用范围 经济关系 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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