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司法考试】民法学第一节第二十九章
第九讲 租赁协议八、融资租赁协议(★★)
(一)融资租赁协议的概念与特性(★★)1.定义。融资租赁协议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应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协议(《协议法》第 237 条)。
2.再定义。如上图所示:①融资租赁协议的当事人为出租人(甲)与承租人(乙),出卖人并非融资租赁协议的当事人,所以,有协议相对性问题。②融资租赁交易则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甲、承租人乙、出卖人丙),两个协议(甲乙间的融资租赁协议、甲丙间的买卖协议)。所以,总是和出卖人有关!【例 1】乙看中丙出售的“西门子”牌百万吨冷轧机(价值 2 亿美元)。甲、乙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出资 2 亿美元向丙购买该冷轧机,出租给乙使用,租期 10 年,总租金 28 亿人民币,乙首付 8 亿元,剩余 20 亿元于每年 1 月 1 日支付 2 亿元。”①甲须为经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②原则上,租赁物(冷轧机)由丙交付给乙。可见,甲、丙的买卖协议属于“向第三人履行的协议”(《协议法》第 64 条)。③若租赁物(冷轧机)有质量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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