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证券化业务底稿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业务团队资产证券化业务项目文件的归档管理,提高业务承做质量,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底稿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2016
年版)》
及资产证券化业务法律法规和公司资产证券化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部门及团队。
第三条公司各业务团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均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前往底稿归档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工作底稿现场归档验收。
第二章工作底稿归档管理部门
第四条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由资产管理业务管理部统一进行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尽职调查底稿和持续督导底稿归档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部是资产证券化业务工作底稿归档的管理机构,对工作底稿负有管理和指导职责。
1、负责保管和统计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工作底稿;
2、督促指导公司各部门和相关人员按照文件归档要求
在规定时间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部指定的地点现场移交工作底稿;
3、做好工作底
稿使用的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组应在项目发行完成后的两个月内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