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XXX
〔修订〕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规范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行为,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和期限,
爱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
方法。第二条 本
方法所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
第三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
中国银行业监督
治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和本方法,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行政许可。
第四条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以下事项须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许可:机构设立,机构变更,机构终止,调整业务
范畴和增加业务品种,董事
〔理事〕和高级治理人员任职资格,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第五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
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
名目及格式要求
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章 法人机构设立
第一节 农村商业银行设立
第六条 设立农村商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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