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超限货物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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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限货物的承运和装车
(1)发货人在托运超限货物时,应向发站提供有关资料:①托运超限货物说明书、货物外形的三视图,并须以“+”号标明货物重心位置;②自轮运转的超限货物,应有自重、轴数、轴距、固定轴距、长度、转向架中心销间距离,制动机形式以及限制条件;③必要时还应附有计划装载、加固计算根据的图纸和说明。
(2)发站受理超限货物时,应对发货人提出的有关技术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对货物进行装车前的测量(按计划装载状态测量其长度、中心高度和侧高度、中心高度处的宽度和不同侧高处的宽度)。然后,以文电向上级请示装运办法,其中到站为自局管内的各级超限货物,向分局请示,到站为跨及三局的超限货物或各局间运输的一、二级超限货物,向铁路局请示,到站为跨及四局以上及通过电气化区段的超级超限货物,其装后的高度超过5150mm,或装后的高度虽在50000mm~5150mm,但其左侧或右侧宽度超过750mm的超限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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