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
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02
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2
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2002
年6月29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
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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