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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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管理部门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根据《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内容检查其防爆性能,签发“入井许可证”后方可入井。
(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达不到要求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三)凡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四)每月必须根据《安阳永安煤业投资有限公司机电运输主要系统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安全评价标准》和《井下电气保护管理安全评价标准》进行安全排查,并进行安全评价。
二、要建立健全电气防爆和电气保护管理机构
(一)各矿必须成立电气防爆检查组,并配备专职人员,每个采区不得少于2人。区队机电班、组长和维修工可为兼职防爆检查员,兼职防爆检查员在机电管理部门备案。机电管理部门要明确1名副科长和1名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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