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转债转成股票的几种情况分析
一、自愿转股:
假设某投资者持有丝绸转债
1手,即1000
元面值。在该转债限定的转股期限内,此人将其持有的丝绸转债全部申请转股,当时的转股价
(R)假定为5.38
元。交易所交易系统接到这一申请,并核对确认此
1000
元有效后,会自动地将这
1000
元转债(P)进行转股
。转股后,该投资者的股东帐户上将减少
1000
元的丝绸转债,增加
S数量(S=P/R
的取整=1000/5.38
的取整=185)
,即185股吴江丝绸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尽的零债部分,交易系统自动地以现金的方式予以返还,即该投资者的资金帐户上增加
C数量(C=P
-S×R=1000
-185×5.38=4.7
元),即4.7元的现金。
二、有条件强制性转股:
如某可转债设有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
〝当本公司正股价连续
30个交易日高于当时生效的转股价达到
120%时,本公司将于
10个交易日内公告三次,并于第
12个交易日进行强制性转股,强制转股比例为所持可转债的
35%,强制转股价为当时生效的转股价的
102%。〞假设某日因该强制转股条件生效而进行强制转股时,某投资者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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