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与行政管理制度的创新(二)
1.行政许可法及其应调整的范围
2.行政许可调整的社会生活领域
3.行政许可管理的创新
一、行政许可的范围
(1)涉及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宏观经济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有关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安全的这些设备设施都需要审定的这样一些领域。
(2)有限的自然资源的开发、公共资源的配置、特定行业的准入。
(3)提供公共服务应当具备的信誉和资质 。
(4)企业或者是组织,它的主体资格的确定 。
不可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是组织能够自行解决和决定的 。
(2)通过市场竞争的机制能够有效调整的;行业组织或者机构能够自律管通过市场竞争的机制能够有效调整的。
(3)行政机关采取事后监督或者其他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
重要任务
判断、鉴别哪些面临的行政管理事项是一种行政许可的事项
判断是否是行政许可举例
问题1:
城市为控制大型批发市场重复建设,要求新建批发市场报政府审批。
对批发市场的数量进行控制,是否属于“公共资源配置”
问题2:
法律的隐含性规定,如《种子法》的第45条规定说种子检验员应该经省级以上的农业、或者是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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