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维修合同
农村道路维修合同
甲方:荷塘乡人民政府
乙方:朱志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甲方将该路段的维修事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特签订以下条款,遵守并执行。
一、工程名称:井下村至宁家里道路维修工程。
二、维修标准:
1、水毁路段填铺垫平,并用沙石硬化
的混合凝土道路。
2、路面沙石厚度不低于
10CM
,路面宽不小于
4米。3、完善路边排水设施,确保来年雨季不被水冲毁。
三、承包方式:
工程由乙方
包工包料。
四、维修时限
:工期从2015
年11月1日至30日。五、工程合同
预算造价:人民币68000
元(大写:陆万捌仟元整。)
六、工程验收:维修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
七、付款方式:维修工程由乙方垫资施工,工程经验收后甲方一次性给乙方付清工程款。
八、权利和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采用沙石土铺垫路面并压密压实,如
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拒付工程款。
2、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协调施工这程中出现的矛盾。
3、维修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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