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1、开展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药械监督管理,全面推动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管理,依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药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验收细则的通知》〔宁食药监[20]122号〕文件精神,以我市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为主体,通过动员部署、集中整治、示范引路、整体推动等方式,大力推动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全市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就工作开展状况总结如下:一、基本状况全市现有乡镇卫生院69家,私立医院16家。在20年完成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私立医院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2、化建设达标30%的基础上,20年继续开展了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剩余的43家乡镇卫生院,12家私立医院,1家公立医院已全部通过验收,详见附件。二、主要成效通过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医疗机构药械管理规范化进程,药品购进渠道不断规范、硬件设施及布局合理、规章制度健全、台账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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