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国际工程管理办法行政管理
章印章管理
印章是企业职权的凭信,具有标志性和权威性。印章管理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黑龙建二发〔2017〕10号)规定,确保印章使用规范、合法、高效,切实维护公司的安全和利益。
印章管理需专人专责,确保安全,如监印人发生变化时需填写《印章使用备案登记表》(一式4份),注明交接日期,交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字,印章停用后,将《印章使用备案登记表》报送公司办公室永久存档.
用印时监印人必须详细审查用印内容,认真填写用印登记表,经领导审阅签批后方可用印,对于空白的纸张、文头纸、介绍信、凭证等无内容的文本坚决不予用印。
原则上印章一般不得外出,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由监印人携带并全程跟随保管,外出用印要严格规定印章的使用范围、时间、地点,并做好用印登记。
发现印章丢失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领导迅速查明情况,对确已丢失的印章要向公安机关登记并声明作废.
工程竣工后,印章应声明停止使用并及时上缴公司办公室封存.
第二条 文件管理
文件管理应遵照“及时准确,安全高效”的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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