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会计计量和税务计量差异分析
一、无形资产概述
会计上定义的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并且是非货币性的长期资产,在企业提供劳务、产品生产、或者为了满足出租和经营管理的需要而持有的,是企业所拥有的,或者企业所把握的,没有实物形态的,一般包括专利权、非专有技术、商誉、土地使用权、著作权以及商标权等。会计中无形资产的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该资产能从企业资产中分别出来,具有可辨别性;该资产能单独用于以下用途,或者能与其他资产或者负债合并一起,能用于租赁、交换、转移、出售、授权容许。并且留意到企业内部产生的品牌、自创的商誉以及报刊名称等不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是税法对无形资产没有可辨别性要求,无形资产的定义范围也没有对商誉做特殊要求。《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发生转变时,如用于出租,或者用于增值时,不再属于无形资产,按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此点和税法规定不同。
二、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异同
由于无形资产的获取方式不同,其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的差异各不相同,下面就对此进行分析。《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要自行商量开发的项目要区分开发阶段和商量阶段,按两个部分进行核算。在商量阶段,费用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