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初稿)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
集团公司及各下属公司
的财务基础工作,促进各企业及时、
准确、完整
、规范地编制和报送各项财务
报告,根据《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裕通控股集团预算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和各下属公司均需遵照执行
。第三条职责1.财务管理部负责整个集团财务报告
的收集、汇总和审核。
2.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审
计,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最终确认
版。如审计部的
审计报告与企业原编制的
财务报告
存在差异,企业财务部门应向集团
财务中心进行书面解释,集团财务
中心在进行情况核实后,决定是否对企业的企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如涉及的金额较大,应向总裁书面报告,同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包括对已发放的奖金进行扣发或追回)。
3.各下属公司总经理
对上报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管理责任
,为财务工作的开展创造内外部环境
。4.各下属公司
财务部负责人负责组织
所属公司财务部门
做好财务报告的编制,并
按税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及集团统一要求进行
审核、报送相关财务报告
。各企业财务部门遇有税务、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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