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检查
标准一、评分办法
本标准由十个分项组成: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
、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四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救生衣)
和“四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
防护、外用电梯、施工用电、水上及水下作业和预应力施工、施工机械。其中: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四个检查评分表设立了重点检查项目和一般检查项目,其余六个检查评分表的检查项目均为重点检查项目。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之和不得超过该项额定分数。
在多人对同一项检查评分时,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分配原则:专职安全人员为0.6,其他人员为0.4。
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
<Object: word/embeddings/oleObject1.bin>
汇总表中得分应为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考核、评价以100分为满分。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应按下式计算:
<Object: word/embeddings/oleObject2.bin>
施工安全检查评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