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主播入股协议
一、前言
本协议由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签署,旨在明确被投资方持有传媒公司股份的方式及其权利义务。
二、投资方式
1.投资方向被投资方出资购买传媒公司股份,购买金额为(具体数字),占传媒公司总股本的(具体比例)。
2.被投资方将投资款项用于购买传媒公司股份,实现其在传媒公司的股权投资。
3.被投资方应自行承担纳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
三、股份合作细则
1.被投资方将于投资日起享有其所购买传媒公司股份的所有权。
2.被投资方享有购买传媒公司股份所产生的红利分红权益。
3.被投资方可以通过表决股份行使其在传媒公司的产权人地位.
4.被投资方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持有的传媒公司股份转让或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协议解除
1.如果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协商并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解除需书面通知对方,并注销被投资方在传媒公司股份。
2.若被投资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投资方可提出解除协议并要求被投资方退回投资款项。
五、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
2.本协议未规定事宜均应依法律法规规定及股份公司章程执行。
3.本协议以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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