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经办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维护职工利益,根据国务院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经办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收缴的,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形成的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的专项基金。
第四条、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应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其他财政收支预算。
第五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要认真地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职工医疗保险基金
;建立并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做好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核算、分析与考核等项工作,如实反映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状况
;做好控制、监督、检查工作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第六条、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在职职工人数、职
工工资总额、离退休人数、医疗费用等原始数据,以保证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及时、足额收缴。
第二章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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