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东权的法律保护
股东权(shareholder’s rights),从狭义上而言,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股东权也随着公司,特别是公司组织制度的发展而变化,与公司法人财产权保持着动态平衡。我国的第一部《公司法》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承认商品与利润的基础上出台的。因此,它已经大胆地参考并吸收了英美法和大陆法中有关公司法的规定。
但是,由于我国在政治、经济体制上处于转轨时期,公司法的有些规定不可避免地表现出不完整性和含糊性,从而导致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遭受不公平损害时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救济。因此,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来保护股东权便显得格外重要。 本文拟以股东权保护为主线,探讨与股东权保护密切相关的几个较为重要的法律问题。 本文正文部分从结构上共分为四个部分: 首先,本文探讨有关股东权的发展及性质等内容。
文中指出,股东权就像法人财产权一样,是社会经济结构发展到一定程度建立起现代公司制度的产物,它与法人财产权是一对相伴而生并且不断变化的权利,变化中的公司法把两者维持在互相依存、相互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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