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费用的组成及计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主要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93)第894号文颁布的《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精神,在我部水规(1991)43文及水建文(1994)284号文基础上修订的。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二、本标准适用范围于中央投资或地方投资路中央补助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三、本标准的管理和解释单位为水利部建设司。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可参照本标准,另行制订适合本地区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费用标准。
第二章 费用构成
一、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费用,由建筑工程费用 、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其它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还贷利息和水库淹没处理补偿组成。
二、 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1、直接工程费 (1)直接费(2)其它直接费(3)现场经费 2、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2)财务费(3)其它费用 3、计划利润 4、税金三、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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