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使用个人电脑办公
补贴管理办法总则为规范公司
办公电脑的使用
,适应不同业务、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提高运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特制定
本办法。本办法中所谓“员工使用个人电脑办公”是指员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或经批准的加班时间内使用个人所有的便携式笔记本电脑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活动。
补贴标准和核发办法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新入职员工应当使用个人电脑办公并向公司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月且多台不累计(即员工使用两台或两台以上个人电脑进行办公的,仍按此标准执行)。
补贴自员工入职之日起按月随工资一同发放、自员工离职之日起停止发放
,并按国家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
。其中,员工入职日为当月25日(含)之前的,从入职当月开始核发;员工入职日为当月25日之后的,从入职次月开始核发;员工离职日为当月25日(含)之前的,从离职当月停止核发;员工离职日为当月25日之后的,从离职次月停止核发。
网络工程师将不定期对员工
投入办公使用的个人电脑
进行质量
和配置的
抽查,凡是
因故不能继续使用
或不符合公司办公要求
的,公司将从即日起停止发放补贴,直至员工另行提供符合公司无纸化网络办公需求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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