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干部、
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
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二级企业及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受处理领导人员经济处罚暂行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用于明确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表彰与奖励、处理与处罚。
第四条本办法坚持“党
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坚持精
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相结合。
第五条对安全生产
业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