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7
–01–24发布2007
–07–01实施其中,第
3.0.8(3)
、4.2。1
、4.2.4
、4。3。2
、5。2.2
、5.2.7
、5.4.6
、5。5。4
、6。1。5
、7.1.2
、8。0.3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0.8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3经返工或更换系统组件、成套装置的工程,仍不符合要求时,严禁验收。
条文说明
4。2。1
管材、管道连接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2。4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剂、管材及管道连接件,应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设计有复验要求的。
2对质量有疑义的。
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4。3。2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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