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六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10月28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共七章 七十四条
1998版《消防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火灾预防
第三章消防组织
第四章灭火救援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 则
共6章54条。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