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论文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的收集、筛选与利用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这种趋势所形成的不可避免的后果
就是个人信息的泄露。因此在立法执法以及公民自身意识层面有待进一步完善来维护个人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一)内涵个人信息在理论上存在着如下几种定义
:关联型、隐私型及识别型。关联型定义学说认为
:个人信息并不仅限于与个人之人格或私生活有关者,个人社会文化生活及作为团体组织成员之活动,以及其他与个人信息有关联之信息,全部包括在内
;①隐私型学说认为个人信息指多数人所不愿意向外透漏或不希望他人知道的相对敏感的信息
;识别型学说认为个人信息是指个人的姓名、住址、出生日期、
__号码、医疗记录、人事记录、照片等单独或与其他信息比照可以识别的特定的个人信息。
综合以上的论述,我更倾向于识别型定义,理由如下
:个人资料
是代表人、事、时、地的一种序列符号
(不以文字为限。相比于个人信息,个人数据显得过于客观,忽略了个人信息的主观要素
;个人隐私的外延界定只是个人信息中不愿意他人知道的那部分,若在我国的立法上采用此种定义不利于个人信息的有效利用。
(二)个人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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