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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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1.1 为加强本市爆破作业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在重庆市范围内的爆破作业项目。
2 爆破作业项目分类
2.1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爆破作业项目分为硐室爆破、露天深孔爆破、地下深孔爆破、水下深孔爆破、复杂环境深孔爆破、拆除爆破、城镇浅孔爆破等。
2.2 硐室爆破、大型深孔爆破(包括露天深孔爆破、地下深孔爆破、水下深孔爆破)、拆除爆破及复杂环境岩土爆破作业项目,应实行分级管理。
2.2.1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各类爆破作业项目分级为A级、B级、C级、D级以及一般岩土爆破、矿山常规爆破等。
2.2.1.1 A级、B级、C级、D级爆破项目应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能进行爆破作业,未经审批不能开工。该类项目应按相应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
2.2.1.2 一般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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