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第一条为加强我厂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根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下列简称《计划生育条例》
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计划生育管理对象为本厂育龄职工(
包含停薪留职、内退人员)。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同意单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的服务
与管理。第三条厂办公室负责全厂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育龄职工计划生育档案,并对各单位、各科室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各基层单位应成立由
要紧领导担任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
与方针、政策,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知识,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并及时与当地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社区居委会、职工配偶工作单位密切联系,全方位地
熟悉职工及其配偶的计划生育情况。第四条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各单位、科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各单位、科室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掌握育龄职工计划生育情况,实行分类管理,督促落实可靠的避孕措施。第五条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出现计划外生育的单位、科室,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其
要紧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