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
治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
治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
治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
治理局令二OO六年第10号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7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公布,自
2006年9月8日起
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部长 薄熙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治理委员会 主任 李荣融
国家税务总局 局长 谢旭人
国家工商行政
治理总局 局长 王众孚
中国监督治理委员会 主席 尚福林
国家外汇
治理局 局长 胡晓炼
二OO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第一章总那么1第二章差不多制度3第三章审批与登记
6第四章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
9第五章反垄断审查
14第六章附那么16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
治理体会,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
、爱护公平竞争和国家经济安全,依据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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