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质量管理,降低质量成本,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产品质量(包括产品等级品率、包装、外观和公司内控工艺指标)、质量事故、物资采购质量、服务质量、外购设备及备品备件质量、质量/环境体系认证不合格项整改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2 职责
2.1 分管生产的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组织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解决质量管理考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2.2 生产技术部负责产品等级品率、固体产品袋重、内控工艺指标、采购原辅材料检验指标的制定、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参与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2.3 企业管理部负责质量事故、固体产品包装质量、外购设备及备品备件质量、服务质量、质量/环境体系认证不合格项整改的监督、管理、考核和考核兑现;负责参与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2.4 各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要求负责制定本部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 考核程序
3.1 质量事故的考核
3.1.1 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是指经济损失在4000元以下的质量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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