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A5.1 重要条文
说明一 通用说明
1.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或计量单位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本定额不同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如:木构件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构件的制作安装、刷油漆
等。2.本分部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分部执行。
3.本分部木材
树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3;其他项目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35.
4.本分部采用的木材,除圆木外均为板方综合规格木材,子目中已考虑了施工损耗、木材的干燥费用及干燥损耗(
7%)。凡注明允许换算木材用量时,所增减的木材用量均应计入施工损耗、木材的干燥费用及干燥损耗(
7%)。5.本分部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断面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者增加
3mm,两面刨光者增加
5mm;圆木刨光者每立方米增加材积
0.05
。二、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1.定额子目包括制作、安装,但不包括油漆。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中的油漆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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