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采掘作业顶、帮安全管理
第八十八条 加强对井下现场顶板的控制,减少冒落的危害,保证作业人员 和设备的安全。
第八十九条冒顶片帮事故,一般是因地质条件、生产技术和组织管理等多 方面的主观和客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要防止冒顶片帮事故,及时处理采空区, 预防地压危害,防止大冒落事故发生,必须从多方面采取综合预防措施,严格遵 守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九十条本规定规定了作业场所顶板的分级、控制措施的管理要求,适用
于本单位矿区生产单位的顶板管理。
第九十一条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重视井巷的支护与维护工作。为 防止松软岩层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冒落,要使永久支架落后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 得超过
3米,如顶板很松软时还要缩短。同时在掘进工作面与永久支架之间还必 须架设临时支架。
第九十二条生产部地质部门对井下作业场所的地质资料提供及等级的划 分负责。
第九十三条安环部、生产技术部对作业场所的顶板分级鉴定及控制措施的 制定负责。
第九十四条做好顶板鉴定与分级管理工作。
第九十五条安环部对顶板的监督管理负责。
第九十六条地质部门应根据生产进度及时提供各作业场所的地质资料,资 料应包括:岩石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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