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矿、队、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公布执行安全标志治理的煤矿矿用产品名目的通知》精神,使我公司对矿用产品煤安标志进一步管严、管细,确保安全生产。经讨论,现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治理方法修订如下,望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详细治理方法:
1、供给部在购进执行安全标志治理的煤矿矿用产品时,必需首先审查和索要与所购物资的规格型号相对应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标志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单位公章(不少于两份)并在签订购货合同内容中明确规定。
2、供给部所购执行安全标志治理的煤矿矿用产品,收料单必需经公司指挥中心机电部盖章,方能报账。设备收料单上,要注明铭牌上的安全标志号与安全标志证书的煤安号必需全都。
3、机电部要有专人对安全标志、安全标志批准号进展分类治理,要建立台账,有具体记录,在盖章时要仔细核对安全标志复印件,鉴定安全标志的真伪,并对安全标志证件统一编号妥当保管。
4、企管部、财务部要严格根据名目进展把关,属于安全标志治理的矿用产品,机电部没有盖章的不予报账。否则,将严格进展责任追究。
5、地面使用的有关产品,收料单中要注明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何人批准,机电部可以不登记,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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