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章程
天津**律师事务所
章程(合伙制)(参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
与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本所成员的行为准则,对本所的全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凡加入本所的人员
务必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是本所的根本制度,本所
根据本章程的原则可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相违背。
第四条本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
依法开展业务,
同意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名称
与住所第五条本所的中文
名称之:天津**
律师事务所
,英文名称之:Tianjin
******** law firm
本所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外执业履行
职务行为时只能用前款所列名称,并有义务
保护此名称的声誉。
第六条本所的住所为:************
第三章 宗旨
第七条本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
与执业纪律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自觉同意国家、社会
与当事人的监督,
本着团结、协作、开拓、负责的精神,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保护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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