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
假设干规定〔草案〕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为了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防止、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处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复议职能的工作部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法制机构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
干预。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法制机构,依法配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推进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情况列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应当使用国务院法制机构和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制定的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